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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廣東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條例(修訂草案)》的內容不僅被質疑歧視外來人口,也遭港商指摘新規定擾民,連省人大常委會成員也質疑實際可行性。另有網民擔心,新規定可能孳生腐敗,給官員幹部提供更多濫權、濫收費的機會。
香港中小型企業國際交流投資協進會會長趙志雄表示,新規定要求外來人口進入廣東後三日內便要登記,極度擾民:「我哋做老闆,唔係出差、旅遊,咁要唔要登記呢?」他又擔心新規定落實後,企業須對全體工人重新登記,增加行政負擔。
質疑只罰業主不公平
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委員陳小莉質疑,三日便要登記的政策不實際:「誰會去報?至少目前沒有人去報!」另有代表則質疑,只罰業主不罰租客的規定不公平:「如果租客拒絕配合登記,怎麼能只追究房東的責任?」
有網民則直斥,有關政策或被執法人員濫用斂財:「執法人員一抓到就硬說超過三天而進行罰款,這種情況過去已經在一些村鎮出現過!」「罰款條件是兩百至一千,怎樣界定罰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