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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剝褲驗經痛 侵犯人身

本文重點
最近東莞大朗有間足浴中心,爆出大新聞,喺網上引起廣泛討論。不過今次同當局掃黃無關,亦唔係有客人受傷或失竊,而係有技師控告骨場負責人「侵犯人身罪」,唔通骨場內有人逼技師從事非法活動?

有冤無路訴

原來大家都誤會晒,事緣係有一位女技師因為經痛唔舒服,於是向主管提出請假,當主管問佢因乜事要請假?佢就話因為月事唔舒服想請假,點知主管就要技師剝褲畀技師領班檢查,驗明正身至畀佢放假,當時技師只想盡快回家休息,於是就勉為其難畀佢剝褲檢查。

事後技師覺得委屈,更當場喊咗出嚟,返到宿舍愈諗愈難過,於是提出請辭,但由於骨場規定技師返工有時數,如果技師要辭職,就需要補償未上足鐘嘅時間─45小時畀公司,即約¥1,800,等於大半個月人工。為咗唔想賠錢,女技師惟有復工,但期間佢有三日冇返工,所以主管又要佢補番三日嘅鐘錢。

技師有冤無路訴,愈諗愈委屈,於是發帖上網,希望引起傳媒關注。網友熱烈討論,有唔少正義網友力撐技師,特別係主管剝褲驗身,絕對係違法行為,應該反告公司犯咗侵犯人身罪。但亦有冷靜網友話訴諸法律,分分鐘要使唔少錢,結果可能得不償失,與其係咁,不如忍氣吞聲做到月尾辭職算嘞!

達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