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5/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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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止懷孕

Q:本人22歲,與女友一起兩年多,半年前誕下嬰孩。兩個月前開始回復性生活,期間有安全有唔安全性行為。我發現女友的經期遲了二十天,我擔心是否再懷孕。但我又不知怎麼辦,雖然女友說她的經期常常不準,但我還是擔心,是不是要盡早檢驗?除了買驗孕棒外,應該要去哪裏檢驗?如真的懷孕,墮胎是不是會對女性造成極大傷害?是否愈早墮胎愈好?Thanks for your attention!

Mr. Lau

A:經期已大大延遲,可選擇以驗孕棒測試,亦可到一般設驗孕服務的私家診所檢驗,以後者之測試較為準確,也可令無驗孕經驗人士較安心。

女性於生育後,有部分人因生理周期尚未回復,會出現經期不準情況。切勿聽信坊間誤傳女性於初為人母後,伴侶間不需避孕之類的傳言。

不欲「三年抱兩」,就不應一時鬆懈,以致擾亂家庭計劃及突然加重個人經濟負擔,甚至形成精神困擾;伴侶若無打算生育或再度生育則必須使用安全套或服用避孕丸等各種避孕措施,使用辦法簡便,墮胎或服用事後丸絕不可當作為避孕方法。

香港墮胎受法例監管,根據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47A第(1)款規定,合法替孕婦進行終止懷孕手術必須獲得兩名註冊醫生真誠達成以下意見:(a)繼續懷孕對孕婦的性命會產生的危險,或對其身體或精神健康會產生損害的危險,較終止妊娠為大;或(b)嬰兒如果出生,極有可能因身體或精神不健全而致嚴重弱能。兩名醫生「在決定繼續懷孕是否會產生第(1)款所述損害孕婦健康的危險時,可考慮孕婦的實際境況或合理可預見的境況。」如懷孕女子未足16歲或因姦成孕亦符合法律規定。此外,手術必須在政府指定的七間公立和私立醫院或於「家計會」手術室內由註冊醫生施行。

為顧及孕婦生理或精神健康,伴侶之間應對終止懷孕事宜有充分討論、理解和共同意願,並及早往「家計會」或找家庭醫生求助和作轉介。

姓名:李偉儀

資歷:「香港性教育,研究及治療專業協會」認可執業認可性治療師、大學博士候選人、資深性教育工作者及作家。

電郵:sexorgasm@gmail.com

傳真:3600 6800

李偉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