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時四年規模龐大
馬歇爾計畫因由美國國務卿馬歇爾(George C. Marshall)在四七年六月提出而得名,其原本名稱為歐洲重建計畫(European Recovery Program)。經過二次大戰摧毀後,歐洲國家的經濟根基受到動搖,造成廣泛飢餓、失業及房屋短缺問題,當時美國總統杜魯門,決定向歐洲作出大規模經濟援助。 馬歇爾計畫歷時四年,共有16個歐洲國家得到援助,以當時金額計算高達133億美元,堪稱是最大規模的經濟援助計畫。該計畫在五一年六月完結,較原定時間提早半年,原因是韓戰在五○年六月爆發,美國需要將資源投入戰爭中。 對美國經濟來說,馬歇爾計畫也帶來正面影響,因為很多援助款項是用來購買美國的工農產品,刺激出口增加,故受到當時美國商界、銀行家、工人及農民的廣泛歡迎。 雖然馬歇爾計畫背後蘊含不少政治目的,其後亦催生經合組織(OECD)、北約及歐盟,加強各國之間的合作,但毫無疑問它短時間內為歐洲經濟重建作出了巨大貢獻,並為馬歇爾本人贏得五三年諾貝爾和平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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