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男子被指收取鐘錶公司老闆娘的報酬後,替她策劃疑教訓「小三」的行動,三人涉嫌於前年三月安排另一青年,向該鐘錶公司一名女職員淋鏹,使對方包括左臉等全身有百分之三點五被燒傷。三名男子事後被捕,控以一項串謀意圖使某人燒傷而淋潑腐液罪,案件昨於高院開審。控方庭上指,案件源於老闆娘得悉丈夫、即鐘錶公司老闆與女職員有不倫關係後,遂找來公司男職員即首被告,由對方透過多人以「判上判」方式找來青年向該女職員淋鏹報復。

女事主譚珮瑩當日被腐液灼傷送院。(資料圖片)

首被告是鐘錶公司男職員霍家寶(三十七歲),次被告楊明明(三十七歲)及第三被告吳殷樂(二十二歲)則均屬無業,三人被控一三年二月二十二至三月八日,在港串謀另外六人,向女事主譚珮瑩(約三十一歲)淋潑硫酸意圖令她燒傷。三名被告還押看管。

控方昨先宣讀開案詞,下周一始傳召證人作供。控方指,案件涉及一間位於長沙灣長城工廠大廈內的鐘錶公司,公司的李姓老闆(約四十六歲)與女子何聘兒(約四十五歲)結婚,但夫婦關係並不愉快,何其後搬往內地居住。譚在○六年加入公司,翌年與李姓老闆發展婚外情,何於一一年底發現丈夫與譚的關係。

事主全身3.5%燒傷

事發在前年三月八日,控方指譚當時在公司內,一名郭姓青年戴口罩入來,譚見該青年一直手震,覺得他可疑時,對方已把硫酸潑向譚,令她左臉及身體等共百分之三點五燒傷。

警方其後拘捕多人,當中包括三名被告,經調查後發現何於一二年底至前年農曆新年間,先找來首被告協助。之後在農曆新年期間,何在鯉魚門一酒家與首、次被告及另一人有飯局,席間何表示要找人對付譚,並把譚的照片交給眾人「點相」。控方續指,據有份參與此案、並將出庭作供的練姓男子稱,是獲次被告招攬他進行案中行動,次被告表示事整個行動會獲四萬元報酬,及後眾人要求把報酬增至六萬元。而事發時負責向譚淋鏹的郭姓青年,早前已認罪並將出庭指證本案被告,控方表示,郭曾稱是遭第三被告招攬要他淋鏹,郭事後可分得三千元。案件編號:HCCC 120、43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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