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持雙程證來港的內地漢涉嫌在三個月參與六宗電話勒索騙案,其中一名事主日前收到電話索款三十萬元後,不信兒子遭他人禁錮,遂報警求助,事主按警方要求往觀塘假裝與對方作錢銀交收,因而成功將該名內地漢拘捕,在警誡下他表示受聘來港負責收錢。被告昨解往九龍城法院提訊,控以六項串謀洗黑錢罪,暫毋須答辯,法庭將案押後至三月二十七日轉往觀塘法院再訊,讓警方繼續調查和索取法律意見,被告繼續收押看管。

三十一歲無業被告劉暢才,被控在去年十一月十日至本年一月二十八日間,六度處理由一萬元至三十萬元不等的犯罪得益,涉及共七十四萬五千元的黑錢。控方昨在庭上透露,本案屬典型的電話騙案,因被告是當場被捕,加上案件或轉介區域法院審理,因此反對被告擔保。辯方提出以五百元申請被告擔保,並指其兄在大圍居住,被告可居於上址,但裁判官最終否決申請。

案件編號:KCCC 370/15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