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因短樁事件而需進行復修工程的天水圍居屋天頌苑,有業主不滿房屋委員會在其中兩幢大廈的工程期間未付管理費,認為此舉不符合大廈公契及《建築物條例》,早前向土地審裁處興訟,要求房委會繳交九九至○八年間的大廈管理費。案件經審訊後,土審處昨頒下判詞裁定該名業主勝訴,要房委會支付該些管理費;至於具體金額方面,法官押後至八月二十八日再開庭討論,預計需時一小時。該名業主早前曾透露,涉案兩幢大廈單位涉及的管理費高達近八千萬元。原告莫炎熙,是天頌苑其中一名業主;被告房委會。房屋署發言人回應指會研究判詞,始考慮下一步行動,暫未決定是否上訴。

案件編號:LDBM 25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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