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太陽花學運及其後的廢核四抗爭,引發連串街頭及佔領運動。香港的社運團體大受鼓舞,連長期議而不決的佔領中環運動,也要在今年七一先發起一場「民間佔中」。另一邊廂,警方如臨大敵,甚至一度傳出他們針對「佔中」行動將動員九千警力,包括機場特警與反恐特勤隊。

在這種劍拔弩張的氣氛下,警方面對一般日常街頭示威,也擺出一副極度強硬的姿態,企圖殺一儆百。五月四日,由「青年重奪未來」及另外十七個反高鐵團體發起「毋忘反高鐵,誓反大白象」遊行,至金鐘添馬街時,出於遊行路線的爭執,示威者與警方對峙,期間警方在沒有警告下向示威者噴射胡椒噴霧。

從新聞影片清晰可見,有警員突然直接向被另一警員箍着的立法會議員梁國雄臉部連番噴灑胡椒噴霧,另一些示威者被警員強行扯開雨衣再近距離噴灑,警方的粗暴「執法」,有機會傷害和平示威者,威脅人身安全,行為不但濫權,且極有可能違反內部指引。一一年七月,警方的機密《戰術訓練手冊》曾經外洩,當中詳細描述警方使用胡椒噴霧的程序,規定警員在使用噴霧前要口頭警告,噴中人後亦要協助對方清理,以減低傷害。

《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221章第101A條列明,作出拘捕的人可使用合理武力,然而五月四日的示威,警方並非拘捕示威者,噴灑胡椒噴霧更談不上「合理武力」。區區對警方執法過當的惡行十分憤怒,已向保安事務委員會要求加開議程,和在立法會大會提出急切口頭質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