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話會幫我跟進賠償,但完全無公證行嘅人上嚟紀錄低我哋嘅損失情況;另外安排調遷亦要我主動去信申請,覺得好無助。」房署愈遲安排公證行到受災單位蒐證,愈多證據流失,對受害人並不公平。有專家指出公屋保險辦理手續本身已極繁複,賠償亦不足。

王坤

公屋聯會主席王坤指公屋租戶若遇事故,欲申索賠償有一定難度:「雖然房署有幫租戶買保險,但保險公司通常都會拖延辦理、搞足成年,等申索人知難而退,或者盡量想辦法賠少啲,好似如果水浸浸毀咗個櫃底部嘅三分之一,保險公司可以真係淨係賠個櫃三分之一嘅價值畀你,但其實根本成個櫃都要換新,無可能淨係換三分一個櫃!呢個時候就要靠房署主動爭取同跟進,但房署好多時都『闊佬懶理』,對事件不聞不問。」他促房署應盡力協助小市民爭取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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