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剛結婚數個月的男裝修工聲稱一時衝動,今年一月十三日於粉嶺圍一間村屋外,向一名忘記帶門匙、正等候家人回家開門的十一歲小六女生露械自瀆,女生轉身不予理睬,他遂離開但在五分鐘後再折返,更在女生面前跪下,將精液射到她的校服上再逃去。女生將事件告訴胞姊及報警,警方在現場附近截獲裝修工。被告鄭廣斌(三十四歲)昨在粉嶺法院承認一項向十六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裁判官嚴斥被告的行為惡心,非常無恥,現將他還押至三月二十四日待索取背景及精神等報告始判刑。

被告鄭廣斌(蒙頭者)被裁判官痛斥行為惡心,非常無恥。(資料圖片)

案件編號︰FLCC 33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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