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規模的遊行示威應視為不得已而用之的手段,若將這方式用得太濫,動輒上街抗爭,只會令社會亂象紛呈,人心躁動不安。尤其香港畢竟只是國家的一個特區,我們已算是北京願意特別照顧的孩子了。過去,這個孩子每撒一次大嬌,做父親的都會為撫順其情而盡量予以遷就。所以,廿三條我們至今仍無需立法,國民教育科暫時也不必推行。但假如因為上述的成功經驗,我們滿以為凡事訴諸示威就是最佳的表達方式,這只會給人一個慣壞了的孩子的形象,招式用得老了,恐怕會漸漸不靈。

港府剛宣布增發兩個免費電視牌照,而王維基的香港電視則大熱倒灶,有市民因不滿結果,準備在十月二十日組織大規模的街頭抗議活動。是次特首會同行政會議的決定是否公平、公允,筆者是外行人,不敢輕言妄談,但從客觀的角度看來,王維基的公司不能入選,對香港市民也不見得有甚麼不可彌補的損失,誰也不能斷言其他兩家電視台的製作一定會遜色於它。

因此,今次香港電視落選,根本不是甚麼天怒人怨的大事,如果部分市民為宣洩一時之氣,又要搞大規模的街頭抗爭,將香港人最有力的武器隨意濫用,只會使中央反感,使港府煩厭,更使不少中產覺得香港已變成吵鬧之都而更生移民之意,這做法是十分不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