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欣的兒子黃以禮違交通例被收狎。

【本報訊】《福布斯》香港富豪、上市公司偉易達集團主席黃子欣,其子黃以禮在今年初正值停牌時,駕車到機場接載從美國返港的患癌母親到醫院,回程時被警員截查而被揭發。他昨於東區法院承認停牌期間駕駛及沒有第三者保險兩罪,辯方律師求情時動之以情,指他因侍母至孝才犯案,望法庭輕判讓他能陪伴母親度過最後的日子。惟裁判官黃汝榮下令先將被告還押至八月二十六日,等候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始判刑。辯方律師欲力挽狂瀾要求裁判官再考慮事件特殊批准保釋,但黃官表示「我已考慮咗」,而被收押的被告則不知所措。

黃子欣的兒子黃以禮違交通例被收狎。

黃子欣

報稱商人的被告黃以禮(三十三歲),被控在今年一月十二日於灣仔禮頓中心外,於被取消駕駛執照期間卻駕駛一輛私家車,該車當時亦無第三者保險。他另外原被控沒有將駕駛執照正本交回運輸署署長的控罪,則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

案情指,事發當日凌晨約一時,被告駕駛私家車在禮頓中心外被截停,警員發現他早於去年七月中,已因超速駕駛而被荃灣法院判停牌九個月,事發時他的停牌期未屆滿,故此車輛的第三者保險亦告失效。

特殊情況求保釋被拒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母親去年被確診患癌,本在美國接受治療,惟療效不彰決定回港。當日其母乘飛機回港,因她另有看護同行,還有携同多件行李、醫療儀器、輪椅等,家中雖已出動兩車仍未能全部運載下,被告才親自駕車協助。事發時他已將母親載往養和醫院,正準備將車駛回銅鑼灣的停車場。

辯方又指上次被告是由律師代表並無親自出庭,故他不知道已被停牌,加上今次事件不涉意外。辯方並指被告母親病情告急,被告冀每天都能陪伴母親度過她最後的日子,望獲法庭判罰款了事。惟裁判官下令將被告還押候判,辯方再力陳望法庭考慮情況特殊讓他保釋,但最終亦被拒。

據資料指,黃子欣(六十二歲)在香港大學電機工程系畢業的他,於七六年創立偉易達集團,是全球最大的電話及手機配件供應商,設計及生產各類電子產品。他育有一子一女,兒子黃以禮是毅力科技公司的東主,於一一年十月結婚。

案件編號:ESCC 65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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