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廉政公署「有關人員」的「教育」,本人最近心情沉重,思想鬥爭激烈,夜不能寐,浮想聯翩,終於鼓足勇氣提筆寫下了「道歉信」。

我要向貪曾「道歉」。本人前文的批評指正是「錯誤」的,你收受禮物下至皮蛋、鹹蛋,上至魚翅、燕窩、冬蟲夏草、高檔紅酒,是「非常正確」的。我活到今天才明白,「食品」竟然不算是禮物,教訓啊!請你再多收些食品吧,因為廉署早前並沒有將前廉政專員湯顯明在任期間到處派送食品的帳目,列入其送禮二十二萬元的開支中。不過,請你切記,只能收可以吃的,咬不爛、吞不下的千萬不能收。

其實,「香港勝在有ICAC」應改為「香港勝在有新聞自由」,是記者查出湯顯明送禮遠不止二十二萬元的,還有更大的數額隱瞞不報。廉署向內地貪官學習金句:不是隱瞞不報,因為用這筆納稅人的錢所買的不是禮物,而是食品,食品不算禮物,所以不報!

如果真的如此,香港公務員可以放心收禮了,只要是「食品」,不設上限,多多益善,愈貴愈好!

此外,我也要「批評」香港人對湯顯明太不公道了,中國是文明古國、禮儀之邦,逢年過節去親朋好友家,怎麼可以不「送禮」呢?甚麼曲奇、糖果、朱古力,都是食品,不是「禮物」!

寫到這裏,我流下了痛苦的淚水,摑了自己兩巴掌醒了,原來我做了一個中國夢。

夢境是夢境,現實歸現實,想不到貪曾「欽點」湯顯明管理廉政公署五年之後,廉署會如此……痛心的是中國唯一一塊還算乾淨的土地蒙上了一層………英國人管理二十餘年能做到,港人治港卻不能,難道不值得每一個中國人深思嗎?希望新任的白專員能夠明明「白白」領導廉署,還廉署清清「白白」。也希望特首「明明顯顯」嚴查湯顯明,令真相大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