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食品安全形勢嚴峻,最高人民法院表示,近三年來食品安全案件驟增,全國法院審理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總數是三年前的約十倍。但北京市第一中年級人民法院卻指,過去十年,該院僅受理四宗食品安全類犯罪案件;該院認為,這與此前食品安全類犯罪打擊力度不夠,入罪門檻過高有關。

最高人民法院發言人孫軍前日在法釋發布會上透露,在二○一○年至一二年,全國法院共審結了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衞生標準、有毒、有害食品刑事案件一千五百多宗,近二千一百人判刑。前年和去年,全國法院審結食品刑事案件增長分別為百分之一百七十九和百分之二百二十四以上。

法院籲統一規範食品鑑定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裴顯鼎亦指,食品犯罪再發展下去,廣大民眾生命安全將受嚴重損害。但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卻指,雖然食品安全問題嚴峻,但目前食品安全檢測現實分段管理,在食品生產、流通不同環節均有不同執法部門管理,這勢必造成對食品鑑定意見的判斷困難。該法院呼籲,應統一規範食品鑑定領域鑑定資質,幫助法院審判食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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