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聽雨:貪官赦否是個難題

在大小貪官接連曝光之際,今上表態「老虎」、「蒼蠅」一起打,既表明反腐決心,也為反腐話題加溫。不過,打得完嗎?

據中紀委官員講,上世紀八十年代,他們是端着槍滿天空找鳥(貪官),現在是閉着眼往天上放一槍就能打一隻。這就是中國的現實,無官不貪。有人估算,不說新的貪腐案,光是處理腐敗存量都要幾十年。

在「腐敗壞帳」累積嚴重下,「特赦論」重上枱面,即建議赦免部分退贓官員以換取他們支持政改。特赦論的建議來源於香港經驗:廉政公署前身「總督特派廉政專員公署」建立之初,香港警界多有腐敗者入獄,導致有警察上街遊行,後又衝進廉署總部大打出手。對此,時任港督麥理浩發布緊急特赦令,宣布除重罪及已展開調查的案件外,對一九七七年一月一日前所犯下的貪污罪行不予追究,由此減少改革阻力,香港一躍而為亞洲的廉政模範。

從理論上和香港的經驗看,特赦論確有其合理的一面,但也帶來以下疑問。首先,國人皆曰貪官可殺,特赦大批貪官,能否過民意關?其次,赦貪意在不咎既往,使官員解除顧憂,以助財產公示制度的建立,但怎樣保證新的貪腐不再產生?再次,當人們以香港反腐的做法為例時,有沒有想到ICAC的獨立性?內地腐敗滋生蔓延源於決策、執行、監督合為一體的權力結構,在此結構下,監督執政黨從何談起?

赦與不赦是個難題,難就難在最終都指向制度設計。習近平講要把權力關在制度的籠子裏,可謂看準癥結所在。問題是,執政黨有沒有這個勇氣和智慧,改變僅僅依靠「自我」約束的權力結構?

尤可夫 傳媒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