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姦殺」嚇袁彌明義工表證成

【本報訊】前港姐兼人民力量核心成員袁彌明,疑遭該黨的男義工求愛不遂出言恐嚇一案,袁昨以控方證人身份繼續在東區法院作供,她指被告在事發時持續騷擾她,幾乎每次活動都會見到被告,袁勞氣稱:「如果要避開佢就乜都唔使做,邊度都唔使去,咩宣傳都做唔到。」

袁彌明被指無拒愛

辯方在庭上向袁展示數張她與被告在活動的合照,以證袁根本沒有刻意拒愛或避開被告,袁沒好氣回應:「選舉期間我有幾百張咁嘅合照,係咪想沒完沒了逐張問?」被告被裁定一項刑事恐嚇罪表證成立,准保釋至下月三日續審。

袁完成作供後在庭外稱,以後會對身邊接近自己的人特別警惕,小心處理與義工、黨友的關係,又笑稱以後不會再揸開篷車。  

人民力量主席劉嘉鴻昨亦作供稱,當晚在大坑等候袁期間,見到袁駕着開篷車出現,不到半秒被告周鍾揚(五十七歲)所坐的的士亦出現,他見袁刻意掉頭兜圈未有停下,而當袁的座駕與被告之的士相遇時,在的士後座的被告伸頭出車窗外喝罵袁,但內容聽不清楚,之後劉見被告的的士轉出銅鑼灣道離開,便致電通知袁回來大坑匯合。

袁早前供稱,今年十月十七日晚,她獨自駕開篷車擬到大坑匯合政黨其他成員時,在告士打道燈位發現被告坐的士跟隨,被告上半身更伸出右後座車窗指着她咆哮:「袁彌明,我要強姦你,我要殺咗你!你去死!」

案件編號:ESCC 414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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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彌明笑謂以後不會再駕駛開篷車。

被告周鍾揚繼續獲准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