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聽雨:總有一款法律適合你

世界上有些事絕對不能沾,否則就很危險,比如毒品,比如腐敗,比如薄熙來。

成都市國安局通報,當地某酒店毛姓職員因洩露前重慶副市長王立軍案相關偵辦訊息,故意洩露國家安全秘密,造成惡劣影響,被行政拘留七天。當局惜字如金,並未透露毛某觸犯了何種法律,造成了何種惡劣後果。

事因簡單,王立軍二月六日叛逃至美國駐成都總領事館後引發全球關注,但政府諱莫如深,不講清子丑寅卯,百姓就開始用自己的方式來查清子丑寅卯了。二月十日,毛某從航空公司獲悉王立軍已被國安局某重要人物押解回京後,即興沖沖地將該消息發布到網上,於是全國人民都知道王立軍真的被扣押至北京了。

《國家安全法》規定,五類行為觸犯國安法:一,陰謀顛覆政府,分裂國家,推翻社會主義制度;二,參加間諜組織或者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三,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四,策動、勾引、收買國家工作人員叛變;五,進行危害國家安全的其他破壞活動。

思來想去,類似毛某這般網絡發聲,其目的比較單純,後果僅僅包括令網友太過興奮、造成網絡虛假繁忙,同時令大家對劇情發展更有興趣之外,真的想不到還有甚麼危害性?到底又危害到了誰?真要套個罪名以儆效尤,則毛某就可能是「進行危害國家安全的其他破壞活動」。

套用一句放諸四海而皆準的模糊法律,然後動用強權來扣押一個公民,這是一件很危險的事。這表明,只要官方認為有必要,全中國每個人都可能被戴上「進行危害國家安全的其他破壞活動」的帽子而遭遇制裁。

尤可夫 傳媒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