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遊薪酬乏規管靠購物佣金餬口
【本報訊】導遊與旅客經常發生爭執,歸根究柢是導遊薪金制度未達完善。導遊業總工會理事長黃嘉毅指出,過去零團費及導遊靠旅客購物佣金作為薪金的問題至今仍存在,故內地遊客與導遊的關係仍有暗湧,隨時發生衝突。他指出,內地團來港遊的團費,價錢極低,尤其是深圳來港的旅行團,只需數百元,而百分之九十的導遊亦無固定薪金收入,需靠旅客購物佣金生活,雖然有建議旅行社必須支付導遊金錢,但並無規定多少錢,要旅行社與導遊自行協定,這等如沒有規管。
購物安排成導火線
香港旅遊業同盟總會主席謝北拱表示,導遊如同「自僱人士」,多少要靠佣金提高入息,旅行團行程因為觀光景點時間少,購物時間多,衝突機會便大增,現時導遊都有小費收入,亦有帶團費,不過,不排除有無良旅行社苛刻,只以購物佣金作為導遊的薪金。
香港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表示,已要求旅行社提交報告。他表示旅客有任何不滿可向旅遊業議會投訴,他強調香港是法治社會,旅客不可以隨便打人。根據公司註冊資料,涉事旅行社的辦事處位於尖沙咀,兩名股東均居於深圳,報稱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