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地鴻爪:比彭宇還冤
見義勇為是中國人的傳統美德,如今在內地已變成見死不救或者「關我屁事」。為甚麼國人道德大倒退呢?幾年前的南京彭宇案,是一個關鍵因素。
南京市民彭宇扶起一位跌倒的老人並將之送院治療,結果惹上官非並被法庭判決向老人賠一大筆錢。好人難做,好事難為,司法機構懲善賞惡,國人變得麻木不仁,佛山小悅悅事件中十八名途人無一施援,其實就是擔心惹禍上身。
如果以為荒唐判決只會出現在內地,那就大錯特錯了,自詡法治社會的香港大有內地化的傾向,東方報業集團深受其害,簡直比彭宇還冤。多年前,化名「香港拉登」的男子馬照聲以迫使前特首董建華下台為由,揚言在超市下毒,東方為免無辜市民受到荼毒,向警方報案。萬萬料不到的是,東方從此惹出麻煩,馬照聲出獄後瘋狂展開報復行動,而自詡「公信第一」的《明報》竟以報道新聞為由誹謗東方及其管理層。東方採取法律行動,高院原訴庭判決《明報》誹謗罪成,向東方賠償一百八十萬元,但上訴庭卻將賠償額大幅減至二十萬元,終審法院雖認同賠償額偏低,但依然維持原判,理由是「並無違反法律原則」。
司法判決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一時判賠一百八十萬元,一時減至二十萬元,司法機構前後矛盾,相差懸殊,這是兒戲,而不是法律原則。東方挺身舉報罪犯卻落得如斯下場,必窒礙市民見義勇為,當人人明哲保身,抱持關我屁事的生活態度,香港勢必變成內地一般的冷血社會。
哲人指出,一次不公正的判決壞過十次犯罪,因為犯罪只是弄髒了流水,而不公正的判決則污染源頭。香港法治的源頭,顯然已被污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