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法庭

    準學警襲o靚模女友候懲 「重案組屈人!」

  • 父親與家姐皆為警察的準男學警,因不滿「o靚模」女友提出分手,涉嫌摑打對方,及恐嚇她影裸照和簽下六十萬元欠單,裁判官昨裁定被告一項襲擊罪成,另外兩項恐嚇罪則不成立,裁判官指案情嚴重,將被告還押至九月二十七日待索閱其心理和勞教中心報告後才判刑。被告聞判後情緒激動,一度跪地撞頭拒絕進入囚室,前來旁聽的被告家人亦反應激烈拍打牆椅,有女親友更爆粗高呼:「×街重案組屈人!」表明一定會上訴到底。

    十九歲被告盧永晉因干犯本案而加入警隊夢碎,他昨等候裁決時已一直在飲泣,當裁判官裁定被告襲擊罪成及下令將他還押後,被告更激動哭叫:「我真係無做過。」並跪坐在犯人欄拒絕進入囚室,又將頭撞向硬物,發出「嘭」一聲,在場庭警不停勸他「乖乖哋」、「冷靜啲」,最終被告要在庭警攙扶下步入囚室。被告家人亦表現激動,不停為被告哭叫呼冤,其中一名女親友更拍打法庭牆椅及爆粗洩憤,直指「×街重案組屈人」及「個官信晒個女仔」。

    裁判官指,十八歲女事主X的口供清晰可靠,故信納其證供所指,被告的確曾向X摑臉篤頭、持刀威嚇、迫令拍裸照及簽署六十萬元欠單等。惟控方無法清楚證明被告恐嚇X之目的,亦無證據顯示被告恐嚇X時持刀,裁定被告兩項恐嚇罪不成立。

    父姊均當差

    辯方求情指被告父親及胞姊均為警員,被告亦想投考警隊,並在事發前已獲取錄正等候入學堂受訓,豈料卻發生本案斷送前途,被告現轉職會計師樓,晚上再進修。辯方稱被告因案件受到重大打擊,出現情緒問題但未求醫,家人對被告亦十分支持,辯方強調被告只是一時衝動犯案,加上初犯及被捕後已被還押了七日,希望法庭可輕判。被告被控今年四月二十三日在X的牛頭角彩盈邨住所襲擊和恐嚇X。

    案件編號:KTCC 21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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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盧永晉(黑衫)聞判後情緒激動,一度不肯進入囚室。(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