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立法會昨日通過二○一三年立法會選舉及二○一四年特首選舉的本地立法,落實俗稱「2+2+100」方案的政改細則。其中下屆澳門立法會將由現有的二十九席增至三十三席,直選及間選各增兩席,委任議席數目不變。
產生下任特首的選舉委員會人數,則由現有的三百人增加至四百人,候選人必須取得最少六十六個選委提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