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太陽虹

    熱帶語林:索性立法禁止伸冤

  • 中國維權人士一個接一個離奇死亡,死後不是毀屍滅迹就是強搶遺體,不禁讓人產生一個哀莫大於心死的念頭,反正國產官僚都是粗暴地踐踏人權了,不如索性立法禁止伸冤。伸冤被禁止雖然難看死了,有違泱泱大國應有之文明風範,然而此舉說不定救回很多寶貴的生命。

    離奇死亡的先是湖南的冤獄釋囚李旺陽,其死狀是頸繫繩子掛窗前。撇開「腳踏實地吊頸死」的可能性太過超乎人類想像範圍不談,既然李旺陽當時身處的正是醫院,為甚麼醫護人員竟然沒有第一時間把人解下來搶救?吊頸遺照之得以曝光,反映這宗悲劇即使不是疑雲陣陣的被自殺,最低限度是見死不救的被疏忽。

    接下來離奇死亡的是福建的訪民代表毛起平,死前不滿房屋和土地被強徵開發,兩年來率領村民屢屢請願,並且告發貪官多行不義。此君慘遭神秘惡棍狂毆,復被注射疑似含有甲苯溶液的毒針,最終搶救無效死亡。家屬將屍體停於街道辦事處抗議,當地政府出動超過一百名警察強搶遺體,並且使出國產官僚的看家本領,誰個不識抬舉抗議,誰個不得離開家門,家屬被軟禁了。

    好了,立法禁止伸冤為何能夠救回很多寶貴的生命呢?原因乃在於,伸冤行為一旦被禁止,維權人士之數量將會大幅減少。禁止伸冤等於開宗明義宣布「有冤無路訴」變成既定國策,再蠢的笨蛋也不會繼續上訪了吧。沒有人鍥而不捨地上訪,自然沒有人糊裏糊塗地死亡,執法人員更加不必勞師動眾毀屍滅迹去,免卻官民之間不必要的摩擦,那是功德無量的一宗美事啊。

    就這樣決定好了,從今以後,華夏神州是地球上第一個明文規定不准伸冤的國家,此之謂,依法治國。

    林創成 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