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曼報告放生銀行 任志剛淪箭靶
○八年雷曼事件導致大批購買迷你債券的小市民嘗盡資產變廢紙苦頭,立法會就此展開三年半調查,報告昨日出爐,惟報告面世竟先上演一場鬧劇。有關報告「放生」了負責銷售毒債的銀行,二百多頁也未有任何批評及譴責字眼;至於前金融管理局總裁任志剛則遭「開刀」,指他身為金融管理專員,未有在「爆煲」前作出有效監管,需負上最終責任、予以譴責。小組委員會有三位商界議員昨高調表明不同意報告結論,更極罕有地另行召開記者會公布小眾報告(minority report),為涉事的機構及財金官員解圍。
歷時四十四個月、聆訊一百零六次,總花費高達二千八百萬元的「研究雷曼兄弟相關迷你債券及結構性金融產品所引起的事宜」小組委員會終完成報告,昨日公布。報告分成八個章節,其中對時任金管局總裁任志剛作出最嚴厲批評。
報告點名批評任志剛未能及早偵察銀行進行不良銷售,發現後亦未有任何措施糾正。委員會認為他身為金融管理專員應負上最終責任,予以譴責。委員會亦對前任證監會行政總裁韋奕禮表示極度失望,認為他未能及時制訂相關修訂法例,而且只從法律觀點理解「迷你債券」一字,未有考慮其名稱會否誤導公眾,需要就敏感度不足負上責任。
曾俊華陳家強甩難
至於政府兩位問責官員、即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及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委員會沒嚴厲批評,用字比針對韋奕禮更溫和,只說兩人對規管銀行證券業務未達社會期望水平,委員會對此表失望。
報告對涉事官員採用不同字眼批評,但對負責銷售迷債的銀行卻甚「手鬆」,未有隻字批評。部分嚴重違規個案,如向文盲銷售迷債等,更未有透露銀行名稱。委員會主席何鍾泰承認,有份銷售有關雷曼產品的銀行多達十九間,但由於時間關係,委員會只邀請其中六間到立法會作供,所以若對單一銀行作出批評,或有欠公允。
小組委員會十六個委員中,有三人拒絕簽署報告,包括同是商界背景的總商會代表林健鋒、中總代表黃宜弘及地產及建造界石禮謙。三人更另行召開記者會,發表小眾報告(minority report)。黃宜弘認為,金融海嘯「神仙都避唔到」,任志剛不是神仙,所以不能只怪他一人。石禮謙強調「批評人好容易,但批評完任志剛,會令香港更好咩?」所以不認同主體報告觀點。林健鋒更指雷曼事件屬國際性事件:「無可能一個人負全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