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毛申司法覆核獲受理

【本報訊】社民連立法會議員「長毛」梁國雄及兩名社民連成員向高院申請司法覆核,挑戰《立法會條例》規定正服刑或有刑期未服之人士不可參選的條文。法官林文瀚昨日聆聽陳詞後,決定受理包括梁在內的兩個個案,並將案定於六月六日開理。

梁國雄因在去年九月衝擊遞補機制論壇,早前被定罪判入獄兩個月;其助理黃軒瑋則因在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出席活動時上台搶咪,被判監十四日。兩人均准保釋等候上訴,並有意出選九月的立法會選舉,但因法例限制,參選計劃可能受阻。

律政司代表則透露,政府已暫定提名期由七月十八日起至三十一日,申請人應留待參選被拒後才以選舉呈請方式處理問題,現階段不宜以司法覆核處理。

案件編號: HCAL 51,52,5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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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國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