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署補鑊查334劏房舊廈
【本報訊】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昨到花園街四級火現場視察,她指肇事樓宇半數單位有劏房,且阻塞了後樓梯,影響居民逃生。屋宇署會在未來半年巡查三百三十多座同類型樓宇,即前有排檔、內有劏房,若業主不合作,會邀請警方破門入屋執法。
林鄭月娥表示,受排檔起火波及的花園街192-194號於一九六一年入伙,共有十四個單位,火警並無影響樓宇結構安全,但有七個單位被改成二十多個劏房,部分劏房更阻塞後樓梯,阻礙居民逃生。至於劏房是否造成火警多人死傷的原因,她稱須深入調查。
她又稱,該樓宇在○八年屬於大型清拆僭建物行動,有兩張清拆令,已經遵從。屋宇署和消防處亦發過消防安全指示,遵從時間延長到明年一月,但至今仍未遵從。
林鄭月娥指出,今次火警特殊,一般面對面建築物要有六米距離,但問題是兩排建築物前有兩排排檔,排檔與建築物並無六米距離,所以排檔為建築物帶來潛在消防風險。
她表示,屋宇署巡查劏房行動要加碼,目標是全港三百三十四幢一九八○年之前落成,前面有排檔、內有劏房的雙梯樓宇,爭取半年內完成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