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言古今:貪污敗名 何可推諉
來自中國的世銀高官、原屬台灣籍的林毅夫演講謂中國經濟成長可再持續二十年,主要原因乃得力於中國官員能「務實解決問題」,他不諱言但未多作說明中國官員貪腐的問題。顯然他認為中國官員之未能「務實解決」貪腐的問題,基本不會影響到中國的經濟。關於這點,另一位「傾中」台人李敖以前甚至曾說內地的貪污總數額乃相對區區不足慮。
是耶非耶?貪污甚至可以促進地下經濟?或者貪污的經濟效應若屬負面,又是到何程度?若官員政績斐然,但犯有「經濟問題」,是否功不抵過、應被查處?類似問題都很值得仔細研究,而林和李的上述立論是否正確,也甚值得商榷。
其實中共當局從未否認內地官員貪污問題之嚴重,亦一直強調治貪工作之重要;中國在國際貪污排名榜的確總位居前列。貪污必然違法,政治觀感不良,乃常識可知,貪污誤國誤人的例子也比比皆是。大清的康乾盛世不就被巨貪和珅拖垮?當年中共成功抹黑國民黨「蔣介石集團」富可敵國的「四大家族」,非加速其政權之淪喪?而今之陳水扁身敗名裂於貪腐的教訓非十分清楚?相反,內地不少人懷念毛澤東時代,稱道其時少有貪污現象,儘管那時經濟蕭條,根本缺乏可貪條件,和時下的環境有着天壤之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