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法庭

    塗鴉罵曾蔭權監四周

  • 【本報訊】五十五歲男子因不滿曾蔭權及政府的施政,上月二十九日到新政府總部外天橋的支柱上,用箱頭筆寫上辱罵曾蔭權的語句,他日前承認刑事毀壞罪,昨被東區法院判監四個星期。裁判官要求控方解釋向被告白曉東索償共一萬五千元的原因,控方稱,案中三條天橋支柱分別屬於康文署及路政署,署方亦曾嘗試清潔支柱,但效果並不理想,故要全部更換,須索償一萬五千元。案件編號:ESCC 48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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