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醫投訴骨醫聆訊今續

  • 【本報訊】眼科醫生廖景如向醫務委員會投訴骨科醫生李閏海不必要為其十六個月大兒子做骨髓入釘手術,涉專業失德。李昨指未能將釘子穿過骨骼,才為男童開刀,強調事前曾向廖解釋手術失敗將有機會開刀等風險,但承認手術同意書內並未有列明開刀一事。旁聽的廖景如醫生反駁,李根本從無提及有開刀風險。這宗罕見的醫生投訴醫生的紀律聆訊未畢,今日再續。

    李閏海昨供稱,廖景如○八年帶着右腿股骨骨折的兒子來求醫,他提供三種方法治療,包括皮膚牽引、打石膏及骨髓內釘手術,因廖的兒子曾進行皮膚牽引,遂建議他打石膏,但其後發現骨折情況嚴重,最後改以微創手術做骨髓入釘。

    李原預計手術只需約半小時,但因未能成功將釘子穿過男童骨骼,約一小時後轉為開刀進行,結果花了三小時才完成。他指事前曾向廖解釋微創手術的好處和壞處,及有可能開刀風險,但因開刀風險低於百分之五,未有作詳細解釋。他承認,手術同意書上只列明做微創手術,沒有提及開刀。

    李又稱,自九五年至今曾進行至少二十次骨髓入釘手術,約四分一病人為兩歲以下幼童,但全部為微創手術,並無開刀手術。醫委會委員質疑李閏海未有於診斷時作完整記錄,他解釋因廖同屬醫生,視對方為朋友或親友,將廖的兒子當成自己的兒子,才未有按慣常方式處理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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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骨科醫生 李閏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