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技術員串謀造假標
【本報訊】中文大學高級技術員為新聞及傳播學院招標購置影音及電腦設備時,協助科技公司東主多次投得合約,東主更隱瞞中大向其他供應商以較低價格購入貨品,賺取逾十八萬元差價,並將當中五萬元贈予技術員。兩人昨在區院承認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公職人員收受利益、串謀詐騙和洗黑錢等四罪,法官將兩人還押至今日判刑。
案情透露,次被告林江(五十五歲),案發時在中大任職高級技術員,現已被辭退,他在○八年十月至○九年十月期間,共十三次協助首被告陳展鵬(五十二歲)的華迪科技有限公司及宏志科技有限公司獲得中大批出採購合約,涉款共逾一百七十萬元,首被告事後獲得合約金額的百分之五至八作佣金,但採購工作則由次被告落實去處理。
案件編號:DCCC 700/11


首被告陳展鵬

次被告林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