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白灰:金權 政權 教權
宗教捐獻本來十分平常,《聖經》規定基督徒須把十分一的收入捐獻教會;佛、道兩教進香客須添香油;也有虔誠信徒修教堂,築廟宇,為聖母塑像,往佛面貼金,以示信奉熱忱,心同一理,中外皆然;更有善信設立基金,以支持教會個別人士的傳教活動或社會服務,例如德蘭修女便獲得各方經濟支持,從來無人質疑捐者與受者之目的和捐款之用途。
最近,有關宗教和政治捐獻的問題引起激烈的公眾討論。因為有人一貫將傳媒、宗教和政治緊密連在一起,其影響力直透內地政教圈子,故而觸動多方面的神經。其中,最令人關注的是,宗教領袖公開承認捐款部分是被用於協助內地地下教會活動。既云「地下」,當屬非法,加上此舉牽涉國家管理宗教意識形態的政策,以及國家與梵蒂岡教廷之間久持不下的政教角力,無法不使官方疑慮。
東方宗教基本上是哲理思想,主張出世,飄然於紅塵之外;西方宗教則信奉教條,主張入世,積極參與和影響世俗事務。歷史上雖偶有佛、道之爭,不過,中國對宗教信仰其實一向都保持高度自由、包容和開放。直到西方宗教以傳教為名,替帝國主義作炮艇前鋒為實進入中國,雖為中國帶來西方科技文明,但同時開始改變國人的宗教以至政治的傳統核心觀念。
西方宗教是反動的,凡事以其教會和教義為中心,舉凡跟教義相悖,對教會權威有妨,必躍起而攻之,並鼓勵和協助地方對抗與西方思想不符的政權,意圖建立覆蓋全世界的西方一元化政經網絡。
藏獨分子借宗教為名,以傾覆為實是世人皆見,但當年孫中山先生如無教會的協助和掩護,革命工作可能加倍困難。政教相纏是好是壞,實在很難弄得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