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聽雨:按章納稅瞎折騰

內地地產界大佬潘石屹最近到香港開董事會,董事們看到潘的納稅金額,詫異為何如此高。潘有點自嘲地說,你們不了解情況,內地稅負高。

和香港比,就公民納稅絕對比例而言,內地要高很多。舉個例子,內地和香港各有一人,月收入都在兩萬港元左右,內地的這位月納稅在三千元左右,而香港的這位可能連一文錢也不用交。

內地稅率高,而且徵稅名頭也多得匪夷所思。最近,一個月餅稅,一個房產證加名稅,被輿論炒得天翻地覆,百姓也怨言四起。此前,內地還曾廣泛傳言吃個饅頭也要交稅。這三樣與民生密切相關的稅目,儘管在媒體報道中被以訛傳訛,但內地稅多稅重,卻是不爭的事實。早就有機構調查的結果表明,中國大陸是全球稅負第二高的地區。

這裏說說與港人有關的加名稅。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規定,夫妻離婚後,婚前所買房子的產權是誰買屬誰。這條解釋意外地帶火了房產證加名熱,也意外地暴露了內地徵稅的隨意和混亂。就是一個簡單的加名,大多地方要徵稅,也有少量地方不徵稅;至於稅率,更是五花八門;更奇怪的是,有的地方今天收稅,明天卻又變成了不收稅。

造成混亂的原因,在本質上說,是內地無法做到依法納稅。內地有關於個稅的實體法,只是一個單一的《個人所得稅法》,其他的大多稅種,竟然根據的只是十四年前頒行的國務院暫行條例。按章納稅的後果,造成徵稅空間相對寬鬆,依法納稅缺少必要的法律基礎,中央和地方各行其是,地方擁有較大裁量權。徵與不徵,徵多徵少,僅僅執法部門說了就能算數。

這是一個很荒唐的邏輯!稅務部門只是徵稅的執法部門,它不能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不能既管徵稅還管該不該徵稅。真正該負起責任的立法部門,卻自覺不自覺地躲在了幕後,任憑稅務部門瞎折騰。

財政部曾明言今年要繼續實行結構性減稅,但多年減稅的結果,卻是稅收財收連年猛增,居民收入增幅與之相比遠不相稱。如此這般,怎能還富於民刺激消費?怎能調整結構持續發展?

尤可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