癡情女護纏擾行為
07年3月
兩人上日語班時邂逅並相戀。
07年7月22日
女護偷看男方電郵戶口,盜取男方的僱主及同事電郵地址。
07年7月
男方提出分手。
07年8月
女護向男方和其同事發惡意電郵。
07年12月
女護陪同男方往台灣公幹,期間女護偷看男方個人電腦,並偷取男方朋友的資料和對話內容。
08年9月
女護聘請私家偵探調查男方行蹤,女護不請自來出席男方同事間的行山聚會,並警告男方的女同事不要搭上男方。
08年10月
男方被迫辭去月入$16,200工程師工作。
08年12月
男方與家人往上海遊玩,女護刻意與男方搭同一班機返港。
08年12月15日
男方發律師信給女護要求勿再滋擾。
09年1月至5月
男方被迫另覓居所。
09年5月4日
女護到男方家揚言自殺威逼復合。
09年5月中
女護在家中試圖自殺不遂,警方找到用來滋擾男方的電話卡。
09年5月
女護整蠱男方,盜用男方公司名義在網上登招聘廣告,男方為聯絡人。
09年10月15日
女護買入男方同一大廈一單位居住,成為男方同廈住客。
09年10月至11月
女護以男方名義租下一車位,令男方受滋擾下更改電話號碼。
10年2月
男方在女護要求下到日本旅行,女護承諾旅行後不會再滋擾男方。
10年3月
男方被僱主炒魷,失去月入$18,900銷售員一職。
10年5月
女護偷看男方電郵戶口,盜取男方回鄉證號碼及個人履歷表,並用該些個人資料在網上刊登尋人啟事。
10年5月至11年1月
女護不斷致電和發訊息予身在日本工作的男方 。
10年9月
女護整蠱男方,盜用男方的個人資料鎖男方銀行戶口卡。
11年2月
女護跟蹤男方。
11年3月11日
男方稱要離港,女護恐嚇危害男方家人安全。
11年3月
女護再在網上張貼尋人啟事。
11年3月12日至4月23日
男方收到多不明來歷的電郵恐嚇他和他家人安全。
11年3月12日
男方離港往日本公幹,女護虛報男方偷錢令男方在機場被捕。
11年4月至5月
男方舉家搬往深圳「避難」。
11年4月17日
女護在鄰居信箱投入單張,誣衊男方有愛滋病、陽痿等。
11年4月26日
女護發單張指男方對女童有性癖好,男方父親愛偷人底褲,有露械性癖,而男方母親在公眾地方打人。
11年8月29日
男方入稟禁制女護滋擾及索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