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筆錚錚:特首非純粹官僚可為之

中共建立的是單一制國家體系,也就是中央集權體制,是不講立法、司法、行政三權分立和制衡的。在這樣的體制下,是「行政獨大」,執政黨獨大,官場獨大。中共雖然在香港實施「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但在骨子裏是想和內地實施同樣的權力體系的。這種觀念和做法,反映到挑選行政長官問題上,就會以「行政官員」為培養對象和發展途徑。這也是曾蔭權為甚麼能當上特首,以及為甚麼把唐英年放在政府架構、高官問責制中培養的原因。

首屆特首董建華是商人出身,沒有做過官,沒有在行政體系內行使過權力,北京認為這是當年收回香港時那個特殊條件下的特殊做法。到了建立高官問責制和用曾蔭權取代老董時,北京就要還特首於「官」了,認為只有這樣才能更好地「行政主導」,才能管治好香港。

然而,香港的社會結構、政制沿革在九七前後已向「三權分立」、「三權制衡」發展,香港的法治、新聞言論自由、人權保障等深入人心,人民手中的選票、立法機構中的「代議士」政治也已發揮愈來愈大的作用。在這樣的大環境下,「行政主導」的難度愈來愈大,官員掌控一切已經成為不可能,行政長官也根本沒有「乾綱獨斷」的權威;相反,行政體系、政府官員、政府政策正在被愈來愈嚴密的監督和批評。能夠在這樣的大環境下當好行政長官的,顯然不是純粹的官僚可為之也。

柳太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