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護老院女看護聲稱為免胞弟們花清八十九歲老父的「棺材本」,擅自將老父逾三十萬元人民幣存入自己戶口。看護昨在東區法院昨被裁定盜竊罪成。裁判官斥責她說:「啲錢點用,老人家有權隨時改變主意,咁做人子女非常唔啱。」法庭下令將她還押至五月二十日判刑。四十九歲被告許惠芳,被控於去年三月二十二日,偷竊存於她與父親許琨泉及其中一名弟弟聯名戶口內的三十三萬四千多元人民幣。
案件編號:ESCC 1106/11
被告許惠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