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病逝老婦玉戒 聯合男助理臨判監
聯合醫院男助理在病房偷取剛去世老婦手戴的玉戒指被捕,惟他聲稱因內疚不安,已將玉戒指棄丟落大海。被告昨在觀塘法院承認一項盜竊罪,裁判官直斥他令死者的家屬永遠痛失死者遺物,「點補都補唔番」,考慮判處監禁,現先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准被告保釋至下月十一日判刑。
聯合醫院發言人回應,管理層得悉失竊事件後立即報警,亦即時檢討了病房及殮房處理病人遺物的程序,防止再發生同類事件,而院方病人關係組亦聯絡了涉案病人家屬提供協助。
四十四歲被告劉孝明案發時為聯合醫院健康服務助理,他承認於今年四月二日,在聯合醫院S座十一樓B室十五號床,偷取一隻玉戒指,屬李鳳愛的財產。
裁判官昨指,醫院屬於多人出入的地方,失竊時有發生,尤其死者更是無法保管自己財物,因此公眾均對醫院員工寄予誠實可靠的期望,若是一般人犯案,公眾尚可歸咎於醫院保安漏洞,本案被告卻是監守自盜,致使情況更嚴重。
稱已丟落觀塘碼頭海中
裁判官直斥被告行為違反誠信,即使初犯亦應判監,加上被告將偷來的玉戒指丟入大海,令死者家屬無法保存死者遺物,所帶來的損失無可彌補。
案情指女死者四月一日凌晨在該病房去世後,家屬確認死者戴着一枚玉戒指,並填寫在遺物表格中,數小時後職員點算死者遺物時發現玉戒指不翼而飛,通知上級報警,警方翻查閉路電視紀錄發現被告曾進出該病房,調查下被告直認偷竊,更指因太內疚,四月八日在觀塘碼頭將玉戒指丟落海中。
辯方求情稱被告在聯合醫院工作了近一年,月入萬多元,已婚育有一對子女,現因犯案失去工作,被告已感後悔,願意賠償一千元。 案件編號:KTCC 208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