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涉偽造口供圖私了刑恐案
屯門警署一名男警去年處理一宗刑事恐嚇案時,涉嫌偽造報案人口供以圖平息事件,但報案人再三向警方追問進展,最終事件「穿煲」。涉案男警被控一項偽造罪,昨於屯門法院受審。
三十三歲被告關經豪,案發時隸屬警方屯門刑事調查隊第七隊。控罪指他在去年二月十五日至二十八日間,製造一份聲稱由事主林振星作出的虛假證人口供,意圖使他人接受是真文書。
五十多歲事主林振星供稱,他○九年七月起在一間電子公司任會計文員,去年一月底,他接獲一名公司前僱員查問未收到薪金的來電,對方又以粗口責罵甚至聲言會打他,他因驚慌同日到警署報案。到二月,林收到一名自稱警員電話,指已找到疑犯,但疑犯否認威脅要打事主。
指事主為保工作舊事重提
之後,林因一直未有收到案件的最新進展,遂向警察公共關係科發電郵追問,至五月警方要林到警署落口供。林在同月二十七日到屯門警署,接待的警員向他展示兩份口供,林看後,指該份日期在二月二十六日由被告替他錄取的第二份口供,他並無錄取過,當中的簽名亦非他所簽。據悉,該份口供內容大意是事主不會再追究事件。
辯方盤問事主時,指他的確於二月二十六日到屯門警署由被告替他錄取該份口供,又指事主僱主因不滿事主的工作表現,也不滿事件報警而考慮解僱他,故事主為保工作遂舊事重提,以向公司證明自己未有做錯,事主對此否認,又指他現時亦已離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