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橋環評政府稱符要求

  • 【本報訊】港珠澳大橋香港段工程的環評報告遭東涌居民申請司法覆核挑戰案,昨由政府一方資深大律師陳詞,力陳有關環境評估報告內容及諮詢程序,均符法定要求。

    資深大律師石永泰指出,申請人朱綺華一方的論點,表面上是指環評報告不符合《環境影響評估條例》,但其實申請人是想指報告及整個諮詢程序,不符合司法覆核案常見的合理標準。律師稱其實在整個程序上,公眾已有多次機會就評估細節提出意見或疑問,並無不合理之處。

    他又指申請人對備忘與概要裏字眼的解釋太過狹窄,認為根據現有數據,工程預計帶來的污染,未達到需要作量化評估及評估對市民健康影響的程度。 案件編號:HCAL 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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