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青年涉在港洗黑錢28億

  • 【本報訊】警方偵破近期最大宗洗黑錢案,一名二十五歲內地漢涉嫌於四年間,利用五個本港銀行戶口清洗近二十八億黑錢被捕,被落案控以五項洗黑錢罪,昨日被押到東區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下月二十九日再訊,以進行轉介到高等法院審理的交付程序,期間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

    被告李泳濼,無業,控罪指他於二○○六年五月至去年九月十三日期間,處理二十七億二千多萬港元和八百四十多萬美元黑錢,合共二十七億九千多萬港元,即把該筆款項存入滙豐銀行、中國銀行(香港)、恒生銀行和渣打銀行,五個戶口持有人為被告。

    控方在庭上指案情非常嚴重,被告是內地人,持有香港身份證,但不是永久居民,而本案清洗的黑錢近二十八億,涉及四間銀行的五個戶口,警方發現該五個戶口共有約六千五百個銀行交易,一千六百個電腦交收紀錄,以及有異常資金進出該些戶口,警方又在被告的電腦內找到相關交易紀錄。

    揭兩黑幫販賣人口

    警方表示,去年十月警方採取打擊黑社會收入來源的行動,突擊搜查全港多處地方拘捕了多名男女,包括被告,他們主要涉及洗黑錢、經營非法賭博場所和參與非法賭博。行動中,警方共凍結一千萬元可疑資產,檢獲約三十五萬元現金和電腦等證物。

    警方相信行動已成功打擊兩個活躍在新界區的黑社會組織,該兩個組織涉與多宗案件有關,包括非法賭博、販賣私煙、高利貸放數和販賣人口等等,並透過銀行戶口和空殼公司進行洗黑錢活動。

    案件編號:ESCC 122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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