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法庭

    法庭:打真軍商人脫姦鳳姐罪

  • 【本報訊】四十歲商人陳藩武早前被指與已婚鳳姐性交易時,脫下安全套強行「打真軍」,被控一項強姦罪。高院四女三男陪審團昨經過五小時退庭商議後,一致裁定被告強姦罪名不成立,無罪釋放。被告原被控在去年四月二十六日,於油麻地一單位房間內強姦三十六歲女事主。

    早前庭上播放被告的會面紀錄,被告指性交時的確戴上安全套,但是不知甚麼原因安全套脫掉,女事主遂向他索錢,他只願支付六百元,而該六百元肉金亦被呈堂做證物。案件昨日裁決後,法庭把其中四百元歸還女事主,另外二百元歸還被告。事主曾供稱,他們的性交易需四百元,另外二百元視為被告給予她的「補償」。 案件編號:HCCC 26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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