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工程判頭邀請二十三歲女網友上門參加聚會,期間與另一男性朋友涉嫌趁女網友飲醉性侵犯對方,判頭和其朋友被控強姦和非禮等罪,昨在粉嶺法院提堂,兩被告獲准保釋至四月八日再訊。
兩被告依次為何衍霆(二十五歲,道路維修工程判頭)和陳志軒(二十六歲,售貨員),同被控一項非禮罪,指他們於今年三月十三日在大埔鳳園一個單位,非禮女子X。首、次被告再分別被控一項強姦和一項非禮罪,控罪指他們在相同日期和地點,分別強姦和非禮女子X。 案件編號:FLCC 746/11
兩名被告何衍霆(左)和陳志軒(右)涉性侵犯醉酒女網友被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