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龍手下販毒圖傷人判囚
【本報訊】警方三年前採取「鐵斗行動」,以臥底警員喬裝侍應滲透入以泰龍為首之幫會蒐證,期間臥底參與及目擊多次社團行動,有關行動事後檢控了兩名被告。報稱做廢物回收工作的首被告陳康裕(三十歲)承認兩項串謀意圖傷人罪;報稱侍應的第三被告鄧曉飛(三十六歲)則承認一項提出販運毒品罪,兩人分別判囚二十八個月及三十九個月。
控罪指他們於○九年四月至七月間,串謀身份不詳人士意圖令一對男女身體受傷及提出販運K仔。
法官昨日判刑指,首被告聲稱受內地妓女所託,為三千元報酬襲擊一名女子,此等商業式僱用兇徒的勾當屬目無法紀,更嚴重的是首被告要求將該女子傷至「爆缸入廠」(即流血兼入院),但又不可嚴重至「見報」。
首被告在另一案又吩咐對目標人物「要直斬,要見骨,要佢下年無手切生日蛋糕」,兩案最終雖無落實,法庭卻以案情嚴重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