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四十六歲離婚婦人在今年一月十五日,到長實集團主席李嘉誠位於壽山村道的住所求見不遂,涉毀壞住所大門外的燈和門鐘,事後被控一項刑事毀壞罪,案件昨日在東區法院再提訊。女被告梁寧殷否認控罪,案件押後至五月九日開審,期間被告繼續獲准保釋。裁判官昨向辯方查問女被告會否去見精神科醫生,辯方說,女被告答應繼續到精神科覆診。
案件編號:
ESCC 223/11
被告梁寧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