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助護嘥17萬元搜索費

  • 【本報訊】二十一歲女子在南丫島遇狗受驚,報警訛稱行山迷路求助,勞動警方、消防處、民安隊和飛行服務隊出動近二百人,進行海陸空連續三日搜索,事後女子見「玩大咗」返回內地,惟最終被捕。被告昨日承認一項導致警力的浪費罪,還押候判。裁判官詢問被告會否賠償當局搜索費十七萬元,但她表示只能賠償五千元。

    女被告楊貝嘉被控於去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在香港明知而向警員作出虛報,她在南丫島行山時迷路,引致警方憂慮她安全導致警力的浪費。辯方求情透露,被告是一名牙醫助理,月入一萬元,在新西蘭讀書,強調只是一時貪玩。

    官考慮判監

    裁判官斥責被告明知警方等出動大批人力搜索,但她竟然離開香港,而政府花費達十七萬元,被告卻只能賠五千元;裁判官考慮案情、政府損失和被告態度,認為本案太嚴重,考慮判監,現先索取背景報告,押後至三月十日判刑。

    案情指,被告在案發日致電南丫島索罟灣警署,聲稱行山迷路,之後兩名警員打給她,她仍聲稱迷路,警員根據被告的描述,認為她在索罟灣鹿洲天后廟,叫她留在原地。惟警員派人找尋時未有發現,早上十時許致電給被告,但她未有回覆。

    案件編號:ESCC 77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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