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聘代言人 氹買美容療程

【本報訊】模特兒騙案近月出現「變種」新手法。有自稱是製作公司的代表,以物色司儀或代言人為由,游說並介紹應徵者到美容中心任代言人,但需先購買數萬元美容療程。消委會總幹事劉燕卿提醒消費者應徵工作時,切勿隨便簽約。

民建聯婦女事務委員會主席葛珮帆稱,近三個月共收到十宗求助,男女受害人各佔一半,涉款五千元至二萬元不等。她指,騙徒不再自稱模特兒公司,改稱為製作公司物色司儀或代言人等,吸引事主見工,再告知適合拍攝紅酒或婚紗廣告,報酬三百元至五百元不等。

男人中招趨增

二十多歲任職文員的陳小姐(假姓)去年初收到電話,對方稱會安排她當美容中心代言人,又能賺取獎金。中心職員游說她購買八百元療程,後來卻被碌卡二萬元。陳覺受騙,曾向消委會投訴及報警,但由於她確實曾經簽約,故不受理,已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

葛稱,男性受害人有增加趨勢,他們看到報章上招聘電話調查員往應徵,亦被游說任美容代言人。她續稱,受害人簽的合約上有類似「沒有被高壓銷售手段威逼」字眼,導致事後難追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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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小姐(左)正透過小額錢債審裁處入稟,向美容中心追討款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