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宵檔違例分租搵快錢
【專案組報道】農曆年宵攤位剛競投完畢,有檔主已然急不及待公然在網上討論區招租,將投得的攤檔一分為四,每個九千元分租。有人甚至教路,直指食環署鮮有巡查年宵攤檔,即使被揭發亦可夾計指「朋友拆檔一齊玩」為由脫罪,明目張膽走法律罅。
維多利亞公園的乾貨攤位,平均競投價只有二萬一千八百四十六元。雖然根據食環署列明攤位「不得分租」,惟近日已有投得年宵攤檔的檔主,於網上討論區廣招「租客」。記者日前以網民身份聯絡四名在網上招租的檔主。其中一名檔主自稱是大學生,欲向記者出租四分之一的維園乾貨檔,租金為九千元,並指分租攤位是想分散風險。該檔主透露,其攤位已租出了二分之一,分別分租予兩名出售氣球及公仔人士。對方即大派定心丸,「正常嚟講,冇食環署嘅人嚟查檔嘅!」檔主更承諾屆時會親身「睇場」,即使有署方人員巡查,亦可用「我哋係frd(朋友),拆細佢(攤位)一齊玩啫!」作為辯解。
扣除競投價穩賺萬五元
以乾貨攤檔平均競投價約二萬一千元計算,若該檔主成功將一分為四的全部攤檔出租,單租金收入便有三萬六千元,扣除競投價,即是檔主已穩賺一萬五千元。
法律界人士黃國桐警告,檔主可能要負上民事責任,「成件事就等於佢同食環署毀約。」他續指,食環署在打擊攤檔分租上有難度,如果檔主「睇場」與租戶「夾計,真係好難告得入」。
食環署發言人強調,該署會每日巡查年宵攤位,如接獲轉讓或分租年宵攤位的投訴,會展開調查及採取適當跟進行動,但過去三年並沒有攤位檔主因轉讓或分租攤位被該署終止特許協議。
港人喜愛新春「行大運」,每年年宵定必人頭湧湧。 (資料圖片)
多名年宵攤位檔主於網上討論區招攬有意分租攤檔的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