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呃收地賠償囚四年

律師呃收地賠償囚四年

【本報訊】身為警司之子的執業律師串謀兩名公司已清盤的丁屋發展商,○四年至○七年間在大埔一項渠務改善工程的收地項目中,詐騙政府批出三百多萬元收地賠償。涉案三名男被告早前在區院被裁定一項詐騙罪成,法官昨指做律師的被告濫用其專業身份,罪加一等,判他入獄四年;另兩人判囚三年。首被告嚴東海(五十六歲)及次被告李雲晃(六十一歲),是已清盤的東榮實業有限公司董事及股東,第三被告劉錦瑩(三十九歲)則是律師。

案件編號:DCCC 1047/09

次被告李雲晃被判監三年。(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