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方律師促裁兩消防死於意外

處方律師促裁兩消防死於意外

嘉禾大廈五級火死因研訊踏入尾聲,消防處代表律師昨直指事件乃一齣悲劇,處方器材並無不足之處,即使提高了兩名殉職消防員的氧氣樽用量或改善了無線對講機功能,亦不代表可避免兩人死亡。死因裁判官引導陪審團作出裁決時指,如陪審團接納庭上證供,應裁定大火中四名死者死於意外。裁判官今早會繼續引導陪審團,陪審團最快下午會退庭商議,作出裁決。

消防處代表律師指,法醫報告清楚指出殉職消防隊目蕭永方(四十六歲)及消防員陳兆龍(二十五歲)是吸入過量濃煙致死,死因無可疑,建議陪審團裁定二人死於意外。

人手問題無法即時救援

律師指,世上並無一樣器材或系統是完美的,而專家報告已證實,蕭陳事發時所用的氧氣樽及無線對講機均無故障,事實上,事發日亦有至少五名消防人員收到蕭透過對講機發出的求救訊息,只是因人手問題而無法即時安排救援;庭上亦無任何證據顯示,若蕭陳的氧氣樽用量提高,無線對講機的功能又有改善,兩人便可幸免於難。

律師重申,消防處在事發後已積極檢討現時裝備,亦已提供新的小型呼吸器予前線消防人員帶入火場,供有需要市民使用,避免再出現消防員將自己的呼吸器借予市民使用的情況。另外,處方正積極計劃更換已沿用了十三年的無線對講機,並考慮稍後轉數碼化。

裁判官下午引導陪審團作出裁決時指,歷時九日的死因研訊共傳召及讀出七十名證人的證供,清楚交代事發經過,亦解釋了各項相關專家報告,陪審團若根據庭上證供作出裁決,應裁定兩名殉職消防員、獨居婦劉改女(七十七歲)及新華卡拉OK夜總會女公關文秀琼(三十九歲),皆死於意外。 案件編號:CCDI 870-873/08

蕭永方

陳兆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