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歲的被告馮嘉俊昨日於九龍城法院提訊,被控於去年十月至今年七月某日,在香港某地促致男子李國偉(三十七歲)與少年B作出嚴重猥褻行為。
馮嘉俊獲准保釋至本月三十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和認人手續。
案件編號:KCCC 343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