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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捉後腿Fing狗保安囚兩月

【本報訊】男保安深宵帶着兩頭芝娃娃到寓所樓下遊樂場放狗,期間突然四度抽起其中一頭芝娃娃的後腿猛「Fing」,並將牠掟向遊樂場設施及石壆,小狗受虐慘叫哀鳴,樓上街坊聞聲目睹即時報警。涉案保安昨於觀塘法院被裁定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成,裁判官嚴斥他屬懦夫行為,小狗受輕傷只是「好彩」,判他入獄兩個月。

五十二歲被告鄭會和,被控今年三月二十五日在黃大仙上邨達善樓地下遊樂場,殘酷地對待一頭芝娃娃。

目擊證人蕭偉祥供稱,事發當日約凌晨十二時,他在寶善樓九樓住所聽到有狗隻慘叫聲,望出窗外見到被告用手捉着一隻芝娃娃的後腿,兩度將其擲向遊樂場的船形遊戲設施上,復將芝娃娃拋上該處平台及擲向花槽石壆,蕭即時報警。

警員供稱,被告被捕時帶着兩頭芝娃娃,其中一頭的右後腿一拐一拐,警誡下被告稱該狗早已受傷,否認曾虐畜。

小狗輕傷官指好彩

裁判官接納控方證人供詞,認為已道出事實,亦準確認出被告,故裁定被告罪成。

裁判官強調,雖然獸醫報告顯示涉案芝娃娃只是後腿輕傷沒有骨裂,惟這只能說是小狗「好彩」,事實上被告出手「絕對唔輕」。裁判官並頒令將被虐芝娃娃交由愛護動物協會安排領養。辯方求情指,被告需要照顧剛接受舌癌手術的同居女友。

案件編號:KTCC 247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