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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要求新建樓宇及舊樓翻新時要合乎指定的能源效益標準,明日並會刊憲公布建築物能源效益守則,草案將於下周三交立法會。當局估計建築成本因而上升百分三至五,但每年可節省僅達三億度電,僅佔整體耗電量不足百分之一。有環保團體批評成效「低得可憐」,部分標準更低於發展中國家,要求當局提高標準,以免市民高付出,換來的只是低效益。
受影響的樓宇包括法例生效後落成的新商廈、政府大樓及學校、醫院等公用建築物、將大規模翻新的舊樓;住宅及工廈只規管公用地方。符合能源規定的裝置包括照明、空調、升降機或電梯等電氣裝置。大廈的發展商或業主進行工程時,須聘請註冊能源效益評核人,進行能源評核並填表,確保裝置符合法例標準。若個別商廈單位涉及的裝置面積少於五千呎,可獲豁免填表,以減輕中小企成本。
所有商廈須每十年覆核一次,並在當眼位置展示審核表格。註冊能源效益評核人須為電機、機械、屋宇裝備或環境的註冊專業工程師,具備相關經驗等,估計現時全港合乎資格約二千至四千位。香港工程師學會副會長陳福祥指,現時評核人進行一個審核連填表,收費約二至三萬元。
年減20萬公噸二氧化碳
政府消息人士估計,一般建築成本將因此額外增加百分之三至五,但透過使用較具能源效益的裝置,每年可節省一至一成半電費,六年內便可回本。現時每年約三百幢住宅樓宇及三十幢商廈落成,新建築物配合新草案每年可節省二點八億度電,減少近二十萬公噸二氧化碳。不過對比去年全港約四百億度耗電量,僅佔不足百分之一。
地球之友總幹事劉祉鋒批評成效「低得可憐」,他認為成效低與標準門檻太低有關。他舉例,有關照明的標準為每平方米不得多於十七瓦特,低於內地、新加坡、澳洲,甚至發展中國家如印度。印度現時標準為每平方米不多於約十個瓦特,他推算若本港跟隨,一年可額外節省近三億度電,合共三億多元電費。

